據說人對音樂類型的偏愛,大致上在17-20多歲就會定型,因為這是人開始探索自己好惡的重要時段,而「獲得同儕接納」也是選擇的考量。回想我大約在17-19歲左右狂聽古典音樂和歌劇,之所以這麼作,更重要的理由是為了讓自己看起來很「酷」。按經濟學的話來說,就叫做「虛榮效應」,對此規範性學術的解釋是「個人對於商品或服務的需求和市場需求呈反比。越多人擁有或使用的東西,後面的人就越不想買或不想用。」用陳俊欽醫師的話來說,就是為了「享受『我是特別的』所帶來的快感,即使為此付出不相襯的代價也在所不惜。」前面提到為了獲得同儕接納而形成與之一致的音樂品味,或可類比為「羊群效應」,也就是若某類音樂更受追捧,人們就更願意消費他。這兩種效應看起來矛盾,其實只是個人選擇受到「社會群眾」影響的兩種不同走向。
隨著年齡增加,我對歌劇/音樂劇角色的包容度比青春期提高不少,首先是開始覺得「白馬王子」和「傻白甜」的嗓音也不錯,人生已多坑洞傷疤,偶爾享受甜美絲滑的歌聲,給心靈來場馬殺雞,也是樂事一樁。其次是現在我認為音樂劇可以視為總體藝術,歌聲、戲劇、服化道和編曲配器應該一併考量,如果演員顏值高,可以為演出效果加分,為啥不能加入?青春期的我肯定會批評現在的我,竟有如此媚俗的想法,但現在的我,會告訴青春期的我,容易入耳的也是美,有人一直停留在這個層次,也有人想追求層次更細膩精緻的表演,兩種都好。
如今我已不聽歌劇,改聽音樂劇,這是成年後盤整自己音樂喜好的結果;偏愛受過美聲唱法訓練的嗓音(不論男女),則延續了青春期的喜愛。就先這樣吧!
參考資料
1. 為什麼後青春期時愛聽的歌,讓我們終生難以忘懷?
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101064
2. 陳俊欽,鬆綁你的完美主義,台北: 悅知文化,頁50-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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